凌晨三點半起床, 是還沒習慣生活作息, 還是還懷念那兒, 需要讓蟲鳴鳥叫叫醒我, 需要讓微微的天光溫柔的灑進我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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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都蘭住的地方‧

 

在這邊, 來來去去的人好多, 有些人像過客, 有些人像摯友, 你會熟識他們, 你會懷念他們, 你會喜歡上他們, 你會一輩子記著他們。

 

再也不想多說什麼, 但旅行就是這麼好玩。到此的人就算初見面, 但都是保有同一個調調才會在此相聚, 合得來的人, 在旅行結束後你總是會想念起他們, 雖然人生走到這唯一的交集就是住在一起的那幾天, 但你總是會關心他們現在過得好不好, 縱使已經分離, 各自回到屬於自己軀體的城市, 但大家的心, 或許都還留在這。

 

我覺得這裡好有感情, 在許多的事物上都殘留著上一個旅人的痕跡, 或許是一張寄回的明信片, 銷的鉛筆, 整理的房間, DIY作的裝飾, 甚至是睡的被單, 都是上一個旅人留下來的。我記得當我第一次到這, 踏進門口時, 是被深深的人情味所感動, 而非華麗裝飾的硬體。

 

第一次在這住了三天兩夜, 第二次在這待了五天四夜, 不敢說是熟客, 但至少花了一段時間LONG STAY在這。還記得嗎, 在結束前一段忙碌的日子後, 我說我想去異鄉long stay一陣子, 或許是五天, 或許是一個禮拜, 沒有期限的限制, 原以為都蘭只是一個小鎮, 一個小點, 我待不久的點, 孰不知真正愛上, 待最久的就是這裡。

 

在都蘭的八天七夜, 雖然短暫, 但日子卻是很充實, 就算是放空, 也很值得。我喜歡在早晨大家動手做早餐吃, 在好的擺跟Homi 在榕樹下聊天, 跟Fish和嘉蓮在沙灘看日出, 跟小白和阿宏在都蘭鼻潮間帶踩水, 在月光小棧與文庚哈拉, 騎著車一路沿海向北瘋狂, 跟飛魚在路上聊理想, 在健岑的營地升營火, 還有喝茫直接躺在營地帳篷裡睡覺, 一切都好懷念, 在打字的瞬間, 我又回想起了這些片刻, 彷彿就像投影片一樣, 不斷的打在我腦海裡, 在這無盡的放映。

 

升營火的三個夜晚, 好棒。第一次是滿天星斗, 這次我知道原來獵戶座的腰帶與劍長這樣, 第二次是月光高照, 溫柔的月光灑的手電筒都感覺是多餘的。Fish說的真對, 我也開始想在該死的都市裡尋找星光與夕陽, 但都不如那兒的美好, 我也開始聽當地的音樂, 但都不如親耳聽到的好。

 

就買台相機吧, 愛旅行的人有一台相機才能幫助你更深刻的回憶這段旅程, 《我明明為你勇敢了》這本書, 或許我也該拿來看看, 才能懂你現在最愛的最愛。

 

這是旅程的結束嗎, 不, 這只是剛開始而已。

 

 

 

 

 

照片來源:

二訪‧都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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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 Hsie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